Definition & Scope
欧盟商标由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统一受理与审查,一件申请即可覆盖全部成员国,在整个欧盟范围内产生统一效力:统一注册、统一转让、统一撤销。
这个设计意味着:申请前自主做在先商标检索变得更关键。EUIPO 不会替你挡住冲突,等来的可能是三个月异议期里的一封异议通知。
Process & Timeline
检索欧盟及重点成员国的在先商标,评估近似与冲突风险。
提交商标图样、商品或服务项目与申请人信息,可指定多个类别。
EUIPO 审查形式要件与绝对理由,可能发出审查意见或要求补正。
审查通过后公告,第三人可在此期间提出异议。
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时予以注册并公布。
注册有效期为 10 年,期满可以续展,续展次数不限。
| 阶段 | 参考用时 | 说明 |
|---|---|---|
| 检索与准备 | 1—2 周 | 含类别规划与近似判断 |
| 审查 | 通常 1—3 个月 | 主要审查绝对理由 |
| 公告异议期 | 3 个月 | 可申请延长冷静期用于协商 |
| 注册周期 | 通常 4—8 个月 | 有异议则相应延长 |
| 续展 | 每 10 年 | 可在期满前规定期限内办理 |
异议期内双方可以申请冷静期,用一个协商窗口去谈共存或撤回。实务中不少冲突在冷静期内以共存协议或标的部分撤回解决,比走完整个异议程序省时省钱。
Documents
欧盟不强制要求由欧盟境内代理人办理,但非欧盟主体在收到审查意见或异议通知时,通常需要在欧盟境内指定代理人。提前安排可以避免期限压力。
Fees
欧盟商标的官费采用「首类较高、后续类别较低」的结构,这与很多国家逐类同价的做法不同,也让多类别布局的成本更可控。
| 费用项 | 计费方式 | 说明 |
|---|---|---|
| 基础申请费 | 含第一类 | 按件计 |
| 增加类别费 | 第二类与后续类别价格不同 | 第二类高于第三类及以后 |
| 异议费 | 按件计 | 由提出异议的一方缴纳 |
| 撤销或无效申请费 | 按件计 | 向 EUIPO 提出时缴纳 |
| 代理人服务费 | 按类别与复杂度报价 | 含检索、申请与答复 |
上表为费用结构说明,具体标准以 EUIPO 现行公布为准。类别规划是成本的主要变量:把核心类别与防御类别分开考虑,通常比一次全类申报更经济。
Term & Risk
欧盟商标的保护期为 10 年,自申请日起算,可以无限次续展。同时它附带一项持续要求:连续五年不使用的,可能被申请撤销。
| 风险 | 产生原因 | 应对 |
|---|---|---|
| 被异议 | 在先商标权利人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 | 申请前做好检索;进入异议后优先评估共存协议的可行性 |
| 连续五年不使用被撤销 | 注册后未在欧盟实际使用 | 保留使用证据;确实不用的类别考虑主动删减 |
| 类别规划不足 | 只申请当前业务类别,忽略延伸业务 | 结合产品线规划核心与防御类别 |
| 权利覆盖出现缺口 | 英国脱欧后欧盟商标不再覆盖英国 | 核查现有欧盟商标对应的英国权利状态,必要时单独申请 |
| 续展遗漏 | 管理疏忽导致过期 | 纳入到期台账,与其他法域商标一并管理 |
关于英国:脱欧过渡期结束后,原有欧盟商标已按规则对应生成英国商标权利,但新增的欧盟商标不再覆盖英国。如有英国市场计划,需要单独安排。
FAQ
不能,脱欧之后就不再覆盖了。过渡期结束前已注册的欧盟商标,已按规则对应生成英国商标权利;但此后新增的欧盟商标只在欧盟成员国范围内有效。有英国市场计划的,需要单独申请英国商标。
因为 EUIPO 不主动检索在先商标,只审查绝对理由。是否存在与在先商标的冲突,要靠权利人在三个月的公告期内提出异议。这意味着申请前的自主检索比在其他法域更关键。
通常划算。欧盟官费对第一类收取较高费用,第二类与后续类别的加收标准相对低,因此一次申请覆盖多个相关类别的单位成本更低。但也要避免为了省钱而申请用不到的类别——不使用的类别会面临被撤销的风险。
异议程序中的协商窗口。异议提出后,双方可以申请进入冷静期,在这段时间内谈共存、部分撤回或整体和解。许多冲突在这一阶段就解决了,不必走完整个异议流程。
申请时不强制提供。但注册后连续五年未在欧盟实际使用的,可能被他人申请撤销;另外在异议或无效程序中,在先商标注册满五年的一方通常需要证明其真实使用。
每 10 年续展一次,续展次数没有限制。应在期满前的规定期限内办理,错过正常期还有短期补办窗口但需缴纳附加费。建议纳入统一的到期台账管理。
本文所列期限、费用与审查口径均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主管部门现行公布的标准为准,实际办理前请与经办人二次核对。本文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