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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快讯

奥比中光 5025 万专利维权全案被驳:没认定侵权
驳回的是全部请求,包括停止制造销售——如果只是赔少了,判决不会连这一项都不支持

「全部诉讼请求驳回」和「赔得少」是两件事。前者连停止侵权都没支持,说明卡在侵权比对,不是卡在算钱。

行业快讯 专利 截至 2026 年 11 月的奥比中光诉光鉴科技案口径;所引为深圳中院(2025)粤 03 民初 7657 号一审判决及奥比中光 2026 年 9 月 28 日、29 日披露的诉讼进展公告,判决书全文尚未公开

你手里有一件核心专利,竞争对手的新产品看起来就是照着你的方案做的。律师说能打,索赔金额算到 5000 万。

14 个月后,一审判决下来:全部诉讼请求驳回。案件受理费 29.31 万元,你承担。

这就是奥比中光 2026 年 9 月 28 日公告的内容。

重点不是输了,是「全部」两个字。

法院驳回的是全部请求,包括停止制造、停止销售、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如果只是赔偿算不清,判决通常先认定侵权成立、判停止侵权,再定赔偿额。

全部驳回,意味着侵权本身没被认定。

先把事实摆清。

原告奥比中光,科创板上市,做 3D 视觉感知,按 2025 年收入计占全球机器人 3D 视觉感知市场约 29%。被告光鉴科技,2018 年创立,走的是另一条技术路线。

2025 年 7 月 8 日,奥比中光起诉,案号(2025)粤 03 民初 7657 号。索赔经济损失 5000 万元、合理开支 25 万元,合计 5025 万元。

2026 年 9 月 28 日,深圳中院一审判决:驳回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293,050 元,由原告负担。

判决未生效。公司已表示将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二审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理。

全案驳回,卡在侵权比对这一步

专利侵权案的判决,一般有三种结果。

第一种,认定侵权成立,判停止侵权,再判赔偿。第二种,认定侵权成立,但赔偿额低于请求。第三种,认定不侵权,驳回。

本案是第三种,而且是彻底的第三种:连停止侵权的请求都没支持。

所以问题不在赔多少,在算不算侵权。

为什么算不算侵权会卡住?因为专利保护的不是产品,是权利要求。

权利要求是一串技术特征的组合。被告产品要把这串特征全都做到,才叫落入保护范围。少一个特征,或者有一个特征在结构上不同,就不落入。

这就是全面覆盖原则。

奥比中光的涉案专利申请于 2017 年。那几年结构光的主流方案是激光阵列加衍射镜片,专利的权利要求多半锚定在这条路线上的共性特征。

光鉴科技走的是另一条:用纳米光子芯片直接调控光场,投射端只要一颗边发射激光器,不需要阵列加衍射镜片那套组合。

如果被诉产品在投射端的关键结构和权利要求对不上,全面覆盖就不成立。

判决书全文没有公开,驳回的具体理由要等生效裁判。但从「全部驳回」这个结果看,卡住的不是赔偿计算,是侵权比对本身。

还有一层容易被忽略:这件专利是 2017 年申请的。

专利的保护范围在申请那天就定下来了。技术路线往前走了,专利不会跟着走。用一条旧路线上的专利,去打一条从底层重构出来的新路线,覆盖边界必须在起诉前算清。

算不清就起诉,代价不只是败诉。

告之前,先算这三笔账

第一笔:权利要求覆盖不覆盖。

把被诉产品的技术方案拆成特征清单,一条条和权利要求比对。不是比看起来像不像,是比特征在不在。

这一步做完,大概就知道该不该起诉。本案从起诉到一审判决走了 14 个月,对手的产品是先重构了底层路线,两家在投射端的结构本来就不一样。

第二笔:证据拿不拿得到。

光学模组的难点在这里。手机摄像头模组可以拆开看透镜排布,3D 视觉模组的投射光场、编码图案、芯片内部光路都封在模组里。

权利人通常只能买产品回来做外部测量,再间接还原。芯片级特征的权利要求,举证难度比结构类高一个量级。

准备起诉前先问一句:这个特征,我能不能在法庭上证明它存在。证明不了,权利要求写得再宽也没用。

第三笔:诉讼成本。

本案受理费 29.31 万元,是按 5025 万元的标的额分段累计出来的。这还只是一审的受理费,不含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

标的额报得越高,受理费越高,败诉时自己承担。索赔 5000 万,最后连受理费都收不回来。

顺带说一句反向的用法:如果你是被起诉的一方,权利要求覆盖范围同样是你的第一道防线。

不是去找证据证明自己没抄,是逐条比对特征,找出那个对不上的。全面覆盖原则要求特征全都在,少一个就不落入——这一个,往往就是全案的关键。

这篇没解决的部分

判决书全文未公开,驳回的具体理由要等生效裁判。本文只根据判决主文和公开信息作技术路线层面的分析,不推断法院的说理。

一审未生效,二审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理,争点通常是权利要求解释和侵权比对。现在谈这个案子输了,为时过早。

还有一层不在专利法里。奥比中光 9 月 24 日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其中写「并无涉及任何实际或未决法律、仲裁或行政诉讼」,5 天后披露一审败诉。这是披露时点的客观结果,不是虚假陈述。

但它提醒准备上市的企业一件事:诉讼进展会写进你的融资叙事。递表、聆讯、发行,每个节点都要和法务对一遍在审案件的时间表。

来源|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2026 年 9 月 29 日,公告编号以巨潮资讯网披露为准);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粤 03 民初 7657 号民事判决;该公司 2025 年 7 月 8 日《关于公司提起诉讼事项的公告》。以上内容截至 2026 年 11 月,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案件结果以生效裁判为准)。
以上事实援引官方文件原文;分析与建议为我们基于官方公开材料作出的判断,不构成对个案结果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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