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finition & Scope
日本由特许厅(JPO)统一负责发明专利(特许)、实用新型(实用新案)与外观设计(意匠)的授权。三类权利的保护期与审查方式各不相同。
| 类型 | 保护期 | 审查方式 | 备注 |
|---|---|---|---|
| 发明(特许) | 自申请日起 20 年 | 请求审查制 | 需要主动提出审查请求 |
| 实用新型(实用新案) | 自申请日起 10 年 | 无审查,登记制 | 主张权利前通常需出具技术评价书 |
| 外观设计(意匠) | 自注册日起 25 年 | 审查制 | 复数设计可一申请合案 |
两个制度性差异需要特别注意:
请求审查制意味着「提交申请」和「进入审查」是两件独立的事。错过审查请求期限,申请会直接失效——这条期限必须单独进到期台账。
Process & Timeline
可直接向 JPO 提交,也可以基于 PCT 国际申请在 30 个月期限内进入日本国家阶段。
自申请日起规定期限内提出审查请求,同时缴纳审查请求费;逾期未请求视为撤回。
审查员检索在先技术并出具审查意见,申请人需在期限内答复与修改。
审查合格后缴纳设定注册费,权利予以登记并公布。
授权公布后的一定期限内,第三人对该特许提出异议申请;异议成立时权利可能被撤销。
按年度缴纳特许费维持权利,年费按年度递增。
| 阶段 | 参考用时 | 说明 |
|---|---|---|
| 审查请求 | 自申请日起规定期限内 | 可与申请同时或之后提出,越早请求越早排队 |
| 实质审查 | 通常 1—3 年 | 自审查请求生效起算,与领域积压相关 |
| 早期审查(申请获批时) | 通常 2—4 个月出首次意见 | 需满足实施或相关条件 |
| 授权后异议窗口 | 授权公布后的一定期限 | 与中国授权后即稳定的节奏不同 |
日本设有早期审查制度:对已经实施或计划实施、或相应的外国申请已在进行的申请,可以申请加快审查。产品即将在日本上市的项目值得评估这条通道。
Documents
「先英文、后日语」的安排可以争取一到两个月的准备时间,但补交译文的期限同样硬性。若技术术语在日语中有特定译法,建议在初次提交前就先统一术语表。
Fees
日本专利的费用包含审查请求费这一独有的前期支出,以及授权后的逐年特许费。两项都与权利要求数量挂钩。
| 阶段 | 主要费用项 | 说明 |
|---|---|---|
| 申请阶段 | 申请费、翻译费 | 翻译费按字数与语种计 |
| 审查阶段 | 审查请求费 | 按权利要求项数分档,需在请求时缴纳 |
| 授权阶段 | 设定注册费(第 1—3 年) | 授权时按年数一次性缴纳 |
| 维持阶段 | 逐年特许费 | 按年度与权利要求项数计,逐年递增 |
| 实用新案 | 注册费 | 无审查程序,费用显著低于特许 |
日本官费的明显特点是与权利要求项数挂钩:项数越多,审查请求费与各年年费都同步上升。因此日本申请在定稿阶段就应把权利要求数量控制在一个合理区间。具体标准以 JPO 现行公布为准。
Term & Risk
| 风险 | 产生原因 | 应对 |
|---|---|---|
| 错过审查请求期限 | 请求审查制下不会自动进入审查 | 把审查请求期限作为独立台账项,设多轮提醒 |
| 授权后被异议撤销 | 授权后仍有异议窗口 | 授权文本的权利要求层次要经得起挑战,保留修改余地 |
| 权利要求项数过多推高成本 | 审查请求费与年费均与项数挂钩 | 定稿阶段合并从属权利要求,删去价值低的项 |
| 实用新案权利行使受阻 | 未审查,行使权利前需技术评价书 | 需要主张权利时先取得技术评价书,避免贸然发函 |
| 译文术语不一致 | 日语译名与中文原意偏离 | 建立项目术语表,译稿交技术人员确认 |
| 年费漏缴 | 多国组合管理时容易被忽略 | 由当地代理机构建立年费台账,国内侧保留总表核对 |
日本特许的保护期自申请日起算 20 年,而不是自授权日起算。审查拖得越久,实际可商业化的年限越短,这也是值得评估早期审查的原因之一。
FAQ
发明专利(特许)是的。提交申请后不会自动进入审查,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审查请求并缴纳费用,逾期未请求视为撤回。实用新型(实用新案)则没有实质审查环节,登记即生效。
看用途。实用新案登记快、成本低,适合快速形成权利基础;但它未经审查,权利稳定性弱,行使权利前必须先取得技术评价书。若产品在日本有长期市场,建议以特许为主、实用新案为辅。
可以。外国人可以先用英语提交申请文件,再在规定期限内补交日语译文。这条安排能争取准备时间,但补交期限是硬性的,不能反复延展。
自审查请求生效起通常 1—3 年。若产品即将在日本上市或对应的外国申请已在推进,可以申请早期审查,首次审查意见通常能在几个月内收到。
不完全是。日本设有授权后异议制度,授权公布后的一定期限内第三人可以提出异议申请。权利要求写得越扎实,在这一阶段被撤销的风险越低。
按年度缴纳,且与权利要求项数挂钩,项数越多越高。授权时通常一次性缴纳前几年的设定注册费,之后逐年缴纳。具体标准以特许厅现行公布为准。
本文所列期限、费用与审查口径均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主管部门现行公布的标准为准,实际办理前请与经办人二次核对。本文不构成法律意见。
注:本公司不提供专利代理服务;专利申请、答复、年费代缴等专利代理相关业务均由本公司签约合作的专业专利代理机构提供。